档案继续教育网

Archives Continuing Education Network

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
本网站是经国家工商、工信部门备案注册的《档案继续教育网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国家档案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

通知公告:软件园孵化器组织企业参加北京第十三批海聚工程申报政策讲解会

2017-08-30

首页 >> 培训动态 >>近期培训 >> 关于举办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(二期)的通知
详细内容

关于举办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(二期)的通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为做好档案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我中心定于2020年10月在杭州举办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   一、培训对象
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、专兼职档案人员,档案主管部门、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人员,档案服务业从业人员等。
      二、培训内容
      新《档案法》宣贯,档案法修订条款与工作要求,档案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的编制,新档案法与基层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,档案工作服务重大活动的途径等。
      培训将邀请全国档案领军专家、省档案局相关处室领导、高校知名学者等授课。
      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      培训时间定于10月12日—15日,培训地点为浙江潮王大酒店(杭州市潮王路208号)。报到时间为10月12日,报到地点为浙江潮王大酒店一楼大堂。
      四、培训费用
     培训费900元(包括资料费、教务费等)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培训费可网络报名时在线支付或提前转账,我中心账号:1202024509900008271;户名: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;开户行:工行曙光路支行。培训费和食宿费用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以内。
     五、考核与发证
     学员经考核合格后,由我中心颁发《浙江省档案业务培训证书》,该证书可作为档案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。本次培训在浙江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中登记32个专业学时。
     六、报名办法
     登陆www.dajypx.com网站,在“培训报名”栏目选择“新《档案法》宣贯培训班”报名,网上缴费务必备注单位和姓名。也可填写纸质报名表后传真或邮件至我中心报名。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。
      传    真:0571—85113979(自动)、85118979。
      电子邮箱:zjdapx@126.com。
      联 系 人:杜璇、应秋慧0571—85119743;毛竹青0571— 85116104;许亮亮0571—87671385;汪天0571—87671387;向维维0571—85118979;余锋莉0571—87209125。
      地    址: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7楼G—H座。
      邮政编码:310007。
     为保证培训质量,本次培训班限制人数,额满截止。
 
 
 
 
浙江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中心
2020年9月3日
 


电话:010-57302164

邮箱:zgdapx@163.com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发展大厦10层

Copyright 2013-2017 京ICP备18062678号-2

seo seo